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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兒出生登記應依居住事實設籍。

出生登記得向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辦理,為落實戶籍管理,請民眾於戶籍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,仍須以居住事實為設籍依據。